专家建议拐卖儿童量刑不能太重(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2021)(拐卖儿童罪最高判几年)

买孩子的,这次也没 逃掉

style="text-indent:2em;">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专家建议拐卖儿童量刑不能太重,以及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2021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拐卖儿童罪会被判多少年
  2. 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2021
  3. 如何彻底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4. 为什么我们国家拐卖人口现象如此严重,有什么好的办法

拐卖儿童罪会被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2021

拐卖儿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绑架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将儿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收买指在出卖之前支付钱物,购买儿童,收买既可以是向其他人贩子收买,也可以是向被害人的亲属收买;贩卖是指将已控制在手中的儿童转卖给他人;接送是指在拐卖儿童过程中,负责藏匿、看管、转换车船等中间转运。

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

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本罪处罚。

实践中,拐卖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此类行为。

立法部门也是顺应民意加重了对人贩子的刑事处罚,相信为人父母的这些民众也最能感同身受的体会到失踪儿童家属的心情,有些孩子已经失踪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情况下,家属从来就没有放弃对孩子的寻找。所以,对于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必须要严肃追责才能打击贩卖儿童的嚣张气焰。

如何彻底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国家应该严惩不怠。达到杀鸡骇猴,杀一儆百的效果。令犯罪分子望而生畏,望而却步,不敢越雷池半步。同时对买方也要采取一定的惩罚。这样才能有效地杜绝这一犯罪现象的发生。

为什么我们国家拐卖人口现象如此严重,有什么好的办法

拐卖儿童,每每听到这词,都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因为儿童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是家庭快乐的源泉,因为孩子的被拐,不知道多少父母要变得痛不欲生,多少家庭要变得支离破碎。那么,我们不禁想问:拐卖儿童的根源在哪里?打拐为何屡禁不止?如何整治这种乱象呢?从现有的情况分析,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养老保障不到位,让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

我国的很多地区,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都是靠养儿防老的,所以,家里没有男孩,不仅养老没有保障,在村里也抬不了头,所以,这些家庭为了老有所依,就不惜一切代价买个男孩,为自己将来养老做准备。更有甚者,一些残疾人,由于没有家庭,家里就会买个孩子给他们,留做以后给这些残疾人养老。

二、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购买女孩的现象加重。

部分地区受重男轻女的影响,很多人在怀孕以后去做性别鉴定,是女胎就打掉,结果致使很多地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而这些地区原有的女孩,很多长大以后到大中城市打工,他们在这些城市增长了见识也不愿意再回到偏远的山村去生活,所以很多农村的男孩长大以后娶老婆都是个难题,造成城市剩女多,农村光棍多的畸形婚恋市场。因此,有些精明人家就趁孩子不大,几千块甚至几百块就买回个女孩回来当童养媳。此外,还可以省了大笔的彩礼,真是精过头了!

三、我国法律对人贩子的处罚了,但是对买家处罚不够!

现行的法律对于拐卖儿童罪,还是判得很重的,《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是对于《刑法》还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免于刑责。”这就不地道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拐卖儿童市场的疯狂!我对小朋友好,就可以没事了嘛,而且还不一定被抓!

四、利益驱使,儿童在被拐后成为牟利工具。

被拐走的儿童有些被个人家庭收养着,而有些就更惨了,直接变成犯罪分子赚钱的工具,这里分为几种情况:1、有些人贩子拐来孩子后,把他们卖给乞丐团队,沦为街头乞讨的道具,甚至为了博得人们的同情,他们人为的将孩子致残,因为孩子的情况越惨,要的钱就越多,所以,很多孩子被拐后,从小就被他们用各种办法摧残成残疾。2、很多孩子被拐后,被卖到国外,女孩从事一些色情业,男孩就被卖到一些农场做苦力。3、国内有些孩子被不法集团所控制,在街头卖花,卖艺、偷盗等,还有些孩子被卖到一些黑工厂做苦力,个别的还被一些黑团伙打胳膊打折,用来做碰瓷,有些孩子被江湖医生用做来推销他们的药物的实验品等。

五、公安警力和经费严重不足,办案难以保障。

美国人口3亿多,警力94万,而中国人口总数14亿,警力只有180万左右,加上辅警,也还是不足。而拐卖儿童案件都是跨地区作案,如果由地方警察来办,成本太高,经费是他们面临的很大的问题,往往会降低办案单位的积极性及而影响案件的侦破。宝贝回家网站的家长曾经与当地警方一起去某地调查一个被拐儿童,当看到那个孩子不是他们要找的孩子后,警察转身就走,并不调查孩子的来源,家长要求他们把这个孩子的情况调查清楚,警察就说,调查一个孩子,需要取证,需要做DNA,需要安置这个孩子,这个钱你能出吗?家长眼睁睁的看着买主把那个孩子再次领走。

基于以上观点,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打击拐卖儿童:

一是加大对收买儿童的形为进行处罚,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们过去,都说拐卖儿童的人丧尽天良,但是买家呢?这方面关注的不多,殊不知,那些买主才是罪恶的根源,才是人贩子乐此不疲、经营着这门生意,丧失人性、从中谋取暴利的推动者。这一点,国家也有所行动了。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6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被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从最早的可以免于刑责,到一审时可以定罪免罚,再到现在的可以从轻处罚,不能减轻不能免除,这是一个处罚力度不断加重的过程。加大对收买儿童的惩处力度,对于收买行为具有强有力震慑作用。

二是完善国家养老制度,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布数据。截止2020年底,我国人口达到14.17亿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2.64亿人,占比18.4%,即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现在的80、90小孩,许多家庭都是4+2+1模式,即一对年轻夫妻,加4个待赡养老人和1-2个小孩。未来几十年,养老问题也将逐渐从家庭问题变成社会难题。养儿防老是没错,但是一个儿,几个老要养,现在也不够用哈,去年全国新生儿数量又只有1千多万人,逐年降低,也是很夸张了,这个问题很大,我们不在这里讨论了。

三是建立身份确认制度,由于人体特征具有人体所固有的不可复制的唯一性,这一生物密钥无法复制,失窃或被遗忘,利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认定,有安全、可靠、准确的优点。所谓生物识别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脸象、虹膜等)和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利用现有的技术,从婴儿出生就开始建立完善的生物档案库,出行、学习、工作等都会用到,从而避免了孩子的丢失!

四,加大警力投入和社会关注,形成合力,加大对打拐的支持。从近年来的数据统计来看,这方面,我国还是做得挺不错的,但是还是要加大对流浪乞讨,网络乞讨,黑工厂等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对失踪儿童的宣传,这方面的有一个做拖鞋的工厂,就做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因为是线上经营店的大V店主,年销量异常的高,就在自己鞋子的标签上做上失踪儿童的信息表,也有很多人质疑他的这种作法,但是他表态了,“只要通过这个方法找到一个孩子,我就觉得是有意义的!”,说得真好。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张宝艳 拐卖妇女儿童 买方 应视同绑架,量刑重于 拐卖方

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若需转载请注明:https://bk.jguuu.com//11/36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