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我国为什么坚持要调休缩短节假日的一些知识点,和专家建议缩短工时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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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什么坚持要调休缩短节假日
经查阅资料,我国之所以坚持要调休缩短节假日,原因主要如下:
工作时间的长短涉及到全体劳动者的切身权益,因而也成为民众最为关心的社会问题之一。国际经验表明,在一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的经济发展早期阶段,劳动者愿意为提高收入放弃闲暇时间而增加工作时间;然而,当人均收入提高到一定水平后,劳动者对闲暇的偏好就会变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作时间缩短成了许多工业国家的必经之路。
在我国,自1995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国际通行的五天工作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0多年来,40小时周工时制度保持了大致稳定。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曾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周五下午放半天假。这个“周4.5天工作制”由于仅限于有条件地倡导,又非国务院或人社部门的正式规定,因而并未得到广泛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工作时间的准确含义包括法定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在法定工作时间方面,我国已经和包括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接轨。而目前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一年为11天,与法国、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相当,在全球也属于中上等水平。但是,国内劳动者感到工作时间太长却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而个中缘由,就在于加班时间过长,以及带薪休假制度未得到很好的执行。
由于加班现象的普遍,我国劳动者年平均工作时间超过2000个小时,明显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从总工作时间过长的角度来看,我国确有进一步缩短工时的必要。需要强调的是,考虑到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在向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法定工作时间的调整尚需慎行。但在压缩加班时间和落实带薪休假方面,还是有较大的调整空间。
中国是否应该像欧洲一样出台法规缩短工作时间
首先感谢你的提问。
不能否认,欧洲人的工作时间比中国人民的要少,这是有一定历史原因的。欧洲工会的权利比较大,而且会代表职工的利益和雇主谈判,以便更好的保护雇员。我先在在德国工作,德国的工作合同上都会明确的标示每周的工作时间,这点国内好像还比较少能做到。
其实,国内也有对于员工的保护的相关法规,只是有很多企业霸道并予以执行,比如平时或周末强制无偿加班等,这在很大程度上侵害了雇员的利益。
我想如果我们能加大对目前法规的执行力与对企业的监督力度,那么,员工的满意度与幸福感就会有很大幅度的提高。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上海特殊工时制规定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这里的“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指的就是特殊工时制。作为一项制度,特殊工时制包括许多种具体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
特殊工时制什么意思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这里的“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指的就是特殊工时制。作为一项制度,特殊工时制包括许多种具体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