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现在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有何主要经营风险(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2021年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现状与风险管理能力分析 商业银行让利下风险管理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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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经营公司,该怎样节税
  2.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什么风险拿干股的又有什么风险
  3. 你认为现在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有何主要经营风险
  4. 生意惨淡,经营多年的手机店近两年来一直亏损,该怎么做啊

经营公司,该怎样节税

节税不等于偷税,但并不意味着沒有节税的方法。合法避税,是生意人的一个好方法。

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合理的,至少是不违法的方法与手段,来减轻纳税义务的行为。

(1)利用折旧避税

生意人可以利用加速折旧法合理避税。

(2)利用记账汇率进行避税

选择正确、恰当的记帐汇率,能够成功地减轻纳税义务。

(3)转移价格避税

关联企业间在销售产品、半成品、原材料料相互提供服务、专有权利、秘密配方、资金信贷等经济活动时所确定的一种內部价格。

生意人可以利用的避税方法还有利润分配中的避税、租赁避税、“三来一补”企业避税等方法。

节税是法令內准许进行,而逃税却是违法行为,性质完全不同。

有些人虽不甘缴税,但却又不敢逃税,这实在是富有得太痛苦。

(请大家互相关注,谢谢!)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什么风险拿干股的又有什么风险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公司股东既可享有权利的同时又要承担责任、义务和风险,其中要承担的责任风险是:①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它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它股东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另外,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的利益,如违反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或虚报注册资本,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股东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注册资金达到公司法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④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该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⑤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它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⑥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质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半年内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⑦公司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控制股东要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

⑧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的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到同一控制股东支配和操纵的,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

⑨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公司的人格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所以,有限公司的法人和股东承担的风险与自己的权益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一旦自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也是自己权利享受后的后果,所以在进行公司运营时,权益的划分和利益的分配,都是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同样,风险的划分也是如此的。

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干股股东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的风险。

干股股东被称为影子股东,干股只是一种俗称呼,是指不实际出资,或者用劳务、自然人姓名,商业信誉,信用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形式,而占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干股股东通常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资格是依照依法登记制的,进行依法登记,即使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所谓的干股股东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干股股东分为公开身份干股股东和不公开身份干股股东两种。

①公开干股股东的法律风险是:根据公开股东身份干股股东的两种存在的基础,其法律的后果与风险也不相同,对于因腐败违法而产生的干股股东,要承担其违法甚至犯罪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对于因交易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其交易的形式不同,导致其法律责任也不同,如对于掌管控制公司运营资源或者对公司设立和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取得公司股权并登记为公司股东的,更趋近于民法的赠与行为,我国法律保护当事人的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意思的自治行为。对于因违法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干股股东,不会保护其股东资格,同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不允许法人或者自然人以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劳务等作为出资,所以用以上的出资方式取得干股股东资格的,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②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风险是:

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是既没有出资,也没有进行依法形式的登记,它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它的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的资格都不受法律的保护,通过不对公司出资,却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和自然人而言,其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对于利用职权享有的公司权益,是属于不劳而获的权力股东,是违法行为,如果这种干股股东的违法行为符合受贿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并受到刑法的制裁。

所以人们选择做干股股东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要考虑做干股股东要所承担的法律风险。

作为公司股东,应该要认真和详细阅读公司法的规定,依法经营,企业才能够长久健康地发展壮大,永久不衰。

以上仅供参考,如要深入了解,请咨询这方面的专业法津人士,谢谢!

你认为现在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有何主要经营风险

农商行的问题是体制的系统的问题,而不是细节上的能力上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完全分离:农村商业银行基本是县级一个法人,其股东是本地企业、本行职工及本地居民,但这些股东在农商行除定期分红外没有任何权力(人事财务经营统统无权过问,股东大会等法人治理措施全都是形式的),省联社本来是县行出资设立,但其主要领导由省正府委派,这帮人不用对各县级行的经营成败负责,没有经营压力,反而成了县级行的上级领导,可以通过人事大权随意控制基层经营管理。

省国资委名义上对农商行省联社有管理职能,但其对农商行并无出资也就无义务,所以其管理非常泛泛而且不对路。

省银监局、省人行对省农商联社有行业管理职能,但省农商联社的班底本来就是从省人行的农金管理部门分出来的,上溯20年他们是一个单位,而且省联社只是全省农商行的管理机构,自身无对外的业务,使人行银监对农联社的行业管理作用天然不足。

省联社、市办事处俨然就是基层行的太上皇,权力过大而无需担责任必然导致腐败和瞎指挥,而基层行只须且只能对他们的管理考核要求负责(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然后变本加厉向下推行),而无需、无力也无意从本行实际角度出发做工作,导致经营方向和结果严重的脱离市场和股东利益(实际经营再差,只要靠得上省联社和市办事处的考核指标体系,就不用担心自己的官位和权力),并加剧了全系统的腐败。

总之,省联社剥夺了公司法赋予股东(农商行所有权人)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以及县级行作为独立法人应享有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权力,又没有来自外部的监督力量,使农商银行的省联社完全失去了制约,进而所有的管理者都成了官僚和政客,从上到下没有人思考按市场规律、金融规律发展业务和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问题,全员没有了归属感,省联社借此为自己营造了不受节制为所欲为的独立王国。

生意惨淡,经营多年的手机店近两年来一直亏损,该怎么做啊

红利时代已经结束

现在的手机店,做得大的,基本都是2000左右进入这个行业的大佬们,那时候,三大运营商是不是暴利不好说,手机店肯定是暴利,一台手机赚一半,应该没啥问题,销张卡,赚个50,100的也不是大问题,但逐年降低。长期以来,手机店老板形成了固有的认知,其主要利润来源:

一是卖手机,二是卖号卡

那不好卖怎么办?

搞个吼货呀,弄几个美女,跳个舞,再冲运营商要点补贴,搞个换手机活动,一天也能销售出去几十台,现在也没啥效果了。

手机出货量首次下降但这一切,在2017年末,2018年补出现了柺点,因为,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增长后,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首次出现了下跌!

虽然第四季度,华为仍保持着惊人的增长势头,出货量达2400万,增幅为9%。但OPPO和vivo两家公司在中国本土销量分别下降了16%和7%,四季度出货量分别为1900万和1700万。第四季度下降幅度最为明显,出货量为1.13亿,同比下跌14%。据称,2017年,手机销量下降了30%多,而线上增加了12%,意味着线下销量下降了超过30%。而线上,是荣耀为首的线上品牌,实现在大幅度增长,Counterpoint联合京东、今日头条发布的《2017手机行业白皮书》显示:「荣耀手机成功揽获了2017年京东销量第一,销售额全品牌第二,成功超越小米,登顶互联网手机品牌。」而位列其后的金立,则命运不佳,具体大家可以百度。手机品牌进一步走向寡头除了三星,苹果,华为+荣耀,vivo+OPPO,小米,其他手机品牌销量均呈现明显下降,手机品牌高度集中化。国内手机市场呈现「华为+荣耀」、「OPPO+vivo」两强对峙的格局,从当前态势看,2018年手机厂商竞争将呈现三大趋势。手机品牌集中化,甚至走向寡头后,线下销售网点-手机店老板更加没有话语权,一边面向手机品牌,渐失话语权,一边面向运营商,从来也没什么话语权,一边向向房东,也没有什么话语权。此事的手机店老板,到底要走向何方?是不得不深思的问题。那么,全国数以万计的手机店,到底应该走向何方?毛泽东同志在《论持久战》中曾经引用《中庸》中“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的经典语言,前几点处于红利时代的手机店如果缺乏思考与布局,当前就有困难,这也是大部分手机店的困惑,而我于2013年便开始思考,而且提出了社区店的模式,至今我认为也不乏是一种好的选择,各位如果如有需要,可在新浪博客上查找《新竞争下的通信行业营业厅布局及运营思考》,那时间已过,后悔是来不及了,今天的手机店应该怎么度过2018年呢?我有以下几中思考,供参考。关店这种好办,形势不好就跑,虽然没赚到,至少亏不了,那在这行干了10多年,你有什么资格再去干别的行业呢?除非早有准备。等运营商救援运营商发展到今天,在提速降费的要求下,不说自身难保,至少利润也在下降,就算运营商在渠道侧开支不会下降,但要提升也很困难了,而且运营商和手机店是合作伙伴,你不带来利润,难道运营商是救世主?缩小规模这是很多大的连锁机构正在做的事,像迪信通、乐语等手机卖场,但也其实也不是最佳选择,因为生意是越做越大,那些越做越小的公司最后成功了,是因为聚焦主业,而不是在同样的主业下,缩小市场规模,这样的连锁渠道也无异于自杀,而缩小规模,他们是选择了保留大卖场,裁掉所谓的不赚钱的副厅,这种思路也不赞成。也许会像大润发一样,输给时代。那么,到底要怎么走?有几个建议,供参考:减少卖场,进军社区店社区店依然是新零售的一种新需求,目前,社区店还远远没有运营好,运营商迫切需要,用户迫切需要。只不过,今年开始的社区店应该叫一个新名词:智能家居体验店。这种店的规模不需要太多,一般一个门面就可以,为了节约成本,建议控制在30平左右,以展示为主,主要以运营商的宽带为核心(必须的,这是重点,运营商会有补贴),同时承载智能产品(目前销量还不是很多,利润主体还是宽带),这种店单店以宽带为主要利润,后期切换到内容服务(电视的CP上)。经营上,依然,要以量取胜,开一个两个店是很难盈利的。

智能家居

到农村去

农村还有广阔的市场,尤其是宽带及流量市场,远远没有城市普及,收购一些农村弱势渠道,帮助其能力提升,加上这些渠道在本地的关系网,绝对还有一大波红利。

多元化转型

针对城市卖场,应该增加产品品类,实现针对性转型。智能家居是未来的趋势,不否认,但短期能真达不到赢利的目的,要先活下来!那么,有如下建议,在保持宽带、手机、运营商业务不变的主线下

校园手机店--增加咖啡、书吧(饮品是最赚钱的)城市中心卖场--品牌更加独立化,增加服务附加值农村县城卖场--增加进社区的能力农村乡镇手机店--不需要转型,农村市场还大有作为,走出去,你的天地依然是你的!

以上,纯属乱侃,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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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农村商业银行收20余张罚单 存多项违规被重罚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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