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改编歌曲越来越多,改编是否涉及侵权(改编歌曲违法吗)

我们的歌2 涉嫌歌曲侵权,这种轻视的态度,究竟何时才能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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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看到别人改词唱歌,想学点经验,可以指点一下吗
  2. 你觉得将一些经典诗词改编成一些歌合适吗是否少了些内涵意境
  3. 现在改编歌曲越来越多,改编是否涉及侵权
  4. 为什么有人说现在的歌曲基本都是翻唱

看到别人改词唱歌,想学点经验,可以指点一下吗

要想学改词唱歌,自已必须要先学会唱歌,要知道每首歌的意思和含义,同时自已也要有唱歌的艺术才能,技巧、改编歌词才行。如果自己什么都不懂,最好到音乐学院,找个音乐老师辅导。我想,如果你有学习音乐的兴趣,必须经过长期的音乐锻炼和音乐研究,你一定能改编一首属于自已的歌词,别人的音律的歌曲。

你觉得将一些经典诗词改编成一些歌合适吗是否少了些内涵意境

谢谢邀请!

我觉得将一些经典诗词改编成歌曲是非常可行、非常适合的。

近几十年来,已经有不少经典诗词改编成歌曲,深受人民的喜爱。因为经典诗词本身就是中华文化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再配上优美的音乐旋律,从而成为一种更加完美的艺术形式。诗词歌曲不仅不会减少诗词原有的内涵、意境,相反,配上优秀的音乐旋律,会更好的烘托、渲染经典诗词原有的内涵、意境,从而实现艺术形式的完美结合,使诗词歌曲成为新的传世经典。

一、经典诗词歌曲已经成为人民喜爱的艺术形式

1.毛主席诗词中的《沁园春.雪》、《七律.长征》、《七律.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卜算子.咏梅》、《蝶恋花.答李淑一》等早就被改编成了歌曲、戏曲、评弹,有的成了革命历史电影、电视剧的主题曲,深受人民喜爱并被广泛传唱。毛主席诗词作为革命史诗和中华诗词宝库中的瑰宝,被谱成歌曲后,更加深入到人民心中,已经成为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精神食粮,成为人们耳熟能详、脱口而出的名言警句。

2.宋代抗金英雄岳飞的《满江红》、宋代著名词人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柳永的《雨霖铃》、李清照的《一剪梅.红藕香残玉簟秋》等都被改编成了歌曲。通过传唱这些诗词歌曲,人们对岳飞的精忠报国,苏东坡的豪放,柳永、李清照的婉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3.位居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1987年被改编成了电视连续剧,原著中的大量诗词被改编成了主题曲、插曲。如《红楼梦序曲》、《枉凝眉》、《葬花吟》、《题帕三绝》、《红豆曲》、《晴雯歌》、《香菱歌》等。这些由著名作曲家王立平作曲,由著名歌唱家陈力、王洁实、叶矛演唱的歌曲,可以说使原著、诗词、歌曲,音乐和电视剧达到了最完美的结合,深受广大观众的推崇和喜爱。

二、经典诗词改编成歌曲须由作曲家精心再创作

经典诗词经历了千百年的历史积淀,具有厚重的文化底蕴,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因此,要把经典诗词改编成歌曲,必须经由作曲家的精心再创作。而作曲家必须认真学习理解经典诗词的文化承载、深刻内涵、和意境。在此基础上创作出优秀的音乐旋律,和经典诗词达成完美的艺术结合,形成影响新时代的正能量,才能成为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时代精品。

以上是我的一点不成熟的见解,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图片来自网络,谢谢!)

现在改编歌曲越来越多,改编是否涉及侵权

歌曲改编侵权吗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表演他人歌曲,即使未经作者同意、未向作者支付报酬,就属于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例外情形,不构成侵权。

但是有两点值得大家注意:使用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该使用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尤其是作者的精神权利。比如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丑化。

二、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依据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依靠国家强制力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不法行为人承担以弥补和补偿侵权损害为目的法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

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与侵权造成影响的范围相一致。公开赔礼道歉的形式可以口头、书面或者在报刊上登载致歉声明等,范围也应当与侵权的情节程度相适应。在通常情况下,消除影响与赔礼道歉合并使用。

3、赔偿损失。主要适用于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但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适用其他民事责任形式不足以平复权利人损害与制裁不法行为人的,也可以适用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赔偿的范围一般以权利人实际受到的损失为准,对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不法行为人应当全部赔偿。在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不易计算的情况下,也可以将侵权人的不法获利作为权利人的损失额进行赔偿。

歌曲改编侵权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歌曲改编侵权吗的相关内容,歌曲改编是否属于侵权行为,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用于盈利且没有侵犯坐着的其他权利,一般不算侵权,但如果要公开演出,属于盈利,则需要征求著作人的同意。

为什么有人说现在的歌曲基本都是翻唱

谢谢邀请!

为什么有人说现在的歌曲基本都是翻唱?

首先更正一下,题主的意思应该是现在“演唱的”歌曲基本都是翻唱吧?而不是题主所说。

翻唱这种演唱方式只能是“演唱”这一整体中的一种个例。

到底现在的演唱为什么基本都是翻唱呢?

原因很简单,那些质量低劣的口水歌只会像过眼烟云一样昙花一现!

由于长期缺乏优秀的新歌曲问世,歌手除了翻唱过去的经典老歌,难道还有其他的方法吗?

这种局面的形成,与当下一切向钱看的价值取向、浮躁的心态密不可分!

作者艰辛无人闻,歌者张口天下知?在这种畸形的社会现实下,作者力尽千辛万苦创作出的作品,“十五的月亮十六圆”?除了拿到少得可怜的稿酬,人们只知道歌手的姓名,甚至不知道歌曲的创作者谁人!

反观歌手,本身就是衍生在作者创作作品基础之上的一种行当,利用他人的创作成果,张嘴一唱,名利双收!在大把捞金的同时,名扬四海!与歌曲创作者遭受到的待遇相比较,这对作者是何等的不公?!

在音乐院校学位的设置上,也充分暴露了重应用、轻基础的倾向!作为应用领域的声乐专业居然设置博士学位?真让人怀疑其研究内容究竟有多大的空间?而作为基础理论领域的音乐理论研究与音乐创作,其研究空间令人无法想象,该专业的学位又该如何设置?是否本科结业即授予博士学位?

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中,谁还沉得下心、坐得住去搞创作?又怎么会有优秀的作品问世?

而歌手中具备作曲能力的寥寥无几,在此状况下,不去翻唱老歌,又有什么其它方法?

现在改编歌曲越来越多,改编是否涉及侵权和专家建议改编歌曲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关于歌曲 一拜天地 侵权事件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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