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对过去,你有权利不和解。”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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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有人说:“对过去,你有权利不和解。”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的一些知识点,和不建议和解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把一无赖打成轻伤,无赖死活不和解,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2. 有人说:“对过去,你有权利不和解。”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3. 和朋友关系已经破灭,要不要和好
  4. 如果对方是轻伤不和解应该怎么办

把一无赖打成轻伤,无赖死活不和解,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首先,对方是不是无赖不是凭你一面之词的,从法律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说,你和对方都是当事人之一,你单方面的说辞并不足以采信,以证明对方就是无赖,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无论什么原因,你现在把对方打成了轻伤,只要对方的伤势经过司法鉴定机构法医鉴定,确认构成轻伤,

那么很不幸,你已经涉嫌构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你将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不幸的是,目前对方(被害人)拒绝和你进行和解,除非你答应他提出的赔偿条件,

这个怎么说呢?

对方作为你所涉嫌的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他是有权向你提出经济赔偿的,

愿不愿意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之外的赔偿)是你的自由,

当然,对方的医药费诊疗费你是逃不掉必须要赔的,你拒赔,法院也会判你赔的,

而且会认定你认罪态度不好,对你的量刑有影响,

其次告诉你,你就是和对方达成和解并赔偿了对方,对方也给你出具了书面谅解书,这个只是作为你积极认罪悔罪,依法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刑事处罚的参考依据,

最终,个人建议你,尽量和对方好好沟通,能达成和解最好,那样对你有利,

如果对方实在不愿意与你和解,你也只能端正好自己心态,坦然面对法律对你的处罚。

有人说:“对过去,你有权利不和解。”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过去已经成为了历史,顺其自然就是了。曾经发生过的不愉快,只所以未能和解会有不和解的原因吧?

纠结难以抹去,时间可以冲淡一切,错对自有历史评说。不是自己的错,不去低三下四的和解是自己的权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别人主动示好,如果又不是原则性问题,给别人一个台阶,是自己大度包容的反映。

反之,就有小肚鸡肠的质疑。至于原则性问题,就应该一码归一码,方可显示自己的人生观态度,起码的是非观念。

如果为了蝇头小利或者诱人的利益,丧失人格自尊,就是苟且偷生的表现。

一些金钱势力的人们,为了利益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算计别人,三寸不烂之舌,扁圆全凭一张嘴。

做的不怎么样,说的比唱的好听,可以蒙闭不知情的旁观者,清者自清,怎可以成为墙头草呢?

和朋友关系已经破灭,要不要和好

1.想想如何绝交这个问题。你侮辱了你的朋友吗?还是他侮辱了你吗?你觉得你的朋友人品有问题,那最好不要和好。如果只是一时任性的误会,要和好,你必须首先找到无绝交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去和好。

2.勇敢并迈出第一步。想办法向朋友表达你的想法。

3.一定要成为更成熟的人。为任何错误道歉。以站在他的角度的方式表达你的观点,即使她没有这样做,你也应该避免大声吵闹,咒骂。这绝对不会对你的和好有帮助!

4.在你给了你的朋友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之后,问问他的想法。重要的是要知道你做错了什么,这样你才能纠正错误并建立愉快的关系!

5.问题解决后,给你的朋友一些时间思考。不要马上回到平常的自我。花一些时间来修补你们的误会,他们会做同样的事情,然后你就可以恢复你的友谊!

提示:

问题解决后,给你的朋友一些时间,因为如果他真的是值得结交的朋友,他们会想念你,并会立即回来找你!如果你不善于当面说出来,最好通过网上聊天来试探。不要任性并等待他们来找你。产生绝交的问题是两个人的错误,所以你和他们一样负责任。要谦虚并道歉。一旦你和他们和好并向他们道歉,即使他们不和解,你也会内心好过一点。

警告:

永远不要虐待一个人。这不仅是身体上的危险,因为他们会受伤,而且还会受到伤害,因为他们永远无法原谅你或者再次将你视为朋友。永远不要发誓,或者对你的朋友大吼大叫,这将永远留在他们的脑海里,他们会再次三思而后行。

如果对方是轻伤不和解应该怎么办

第一,正当防卫的举证比较困难,司法实务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普遍较高,尤其是公安机关办案,不轻易认定正当防卫。

这是现状。

如果你想认定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首先你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还手的行为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不是被打后出于义愤和对方斗殴。

第二,并不一定所有的达到轻伤的都要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不够刑事处罚的轻伤害案件,可以调解。在实际工作中,因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轻伤)的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因为走诉讼程序太麻烦,而且社会效果也不好。在双方达成和解之后,公安机关会撤案。

第三,对于你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在条件可以接受的情况,双方尽量和解。

一方面为了化解矛盾,另一方面让自己免于诉累。当前,在调解过程中也要注重策略,不要过分妥协,毕竟你是先被打的。

第四,也要主动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要一味的依靠公安机关的调查,因为公安局的案件比较多,有些即时证据稍纵即逝,一旦灭失很难补救。

主要收集案发过程中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证人,物证,监控等电子数据。

再就是就医时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看护费等等。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有人说:“对过去,你有权利不和解。”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和不建议和解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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