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民国的奇案吧

民国十大奇案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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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被告对原告证据不认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
  2. 说个民国的奇案吧

被告对原告证据不认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

被告对原告的证据不认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

这个一般不影响,能否影响法官的判决,这个主要是看证据本身,主要是看案件的事实。原告举证,被告不认可,或者被告举证,原告不认可,这个在诉讼中都很常见。但是,法官在证据采信时主要是审查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所以,只要证据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并且这个证据与本案的事实存在关联性,那法官一般都会采信。

至于如何质证,这个属于被告的权利。法官自然也不能强迫被告承认原告举证的全部证据。不过,因为最高院最高检发布的关于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解释中有一项关于虚假陈述的内容。如果在法庭中做虚假陈述,是有可能被处罚,甚至涉嫌虚假诉讼罪。

说个民国的奇案吧

民国乱世,奇案大案悬案无数,但“中共特别经费失踪案”(又称“中共黄金大劫案”)则尤为惊心动魄、跌宕曲折,更是关乎中共的前程命运。

案件起因

1931年9月中旬,中共党史上的第二个临时中央在上海诞生,又因国民党的“白色恐怖”,造成地下工作者无法开展募捐经费活动。同时,若向共产国际莫斯科方面申请经费,又无法通过银行、邮局等正常渠道汇款。就算安排秘密交通员从境外转进,至少也需要数月,甚至半年时间,而且风险难料。

但是,临时中央却因经费问题已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中央机关的自身安全更是无法保障。可见,当时的临时中央对经费的需求是多么的迫切。

无奈之下,主持临时中央工作的博古只好向苏区建立的红色苏维埃政权申请拨款。虽然,苏区的经济并不乐观,但依旧表示全力支持,决定拨款120两黄金。

然而,当时的苏区银行并无120两黄金的现款。于是,负责苏区财政工作的林伯渠请来金匠,将打土豪没收来的一堆黄金首饰,按12两的标准,融制了10根金条,装入一口大小适中的白铜盒,并用锡焊封口。

接着,便是安排转送工作。谁知,在转运途中,10根金条和负责押运的地下交通员却集体神秘消失。

规划路线

1931年11月6日,第一个交通员从瑞金启程,途经南平、福州、温州、金华、杭州、松江等中转站,最后抵达上海。

正常情况下,至多不超过1个月便可将“特费”送到上海。

然而,直到12月22日上海的临时中央也未见“特费”的影子。于是,焦急等待经费的临时中央,陆续向苏区催发了5封电报,询问情况。这时,苏区才意识到“特费”十有八九出现了意外。

因此,于1932年元旦下午,苏区保卫局局长邓发开展调查经费的交接流程。若真是哪个环境出了问题,就追查那个环节,事情就简单多了。

交接流程

邓发在调查中得知,为保证“特费”转送的严密性,林伯渠针对路途的七个转运点,曾取一块空白象棋棋子,在上面书写了一个“快”字,并将“快”字分割成七块,每经一地,下线的交通员便以其中的一块为交接信物,与上线的交通员完成“特费”交接。完成后,再由上线的交通员将信物传送回来。若七块齐聚,则说明黄金已经送达。

▲快字信物

但是,因保密规定,林伯渠并不清楚“快”字中的哪一块对应那个转运点。

最终,经林伯渠、刻章匠等相关人员确认,前六个中转点的六块已经送回,唯独“捺”笔画的最后一块没有送回。因此,苏区保卫局将疑点锁定在松江至上海的最后一站交接上。

原本,苏区保卫局打算前往调查,却因江西苏区远离事发地江苏省松江县,而且还处于“白色恐怖”封锁区,安全风险极高,根本就是一件不现实的事情。因此,只有委托上海的临时中央特科情报人员协助调查。

结果,当特科情报人员调查时,负责最后一站转送任务的秘密交通员已不知去向。同时,又因时局混乱,已无力调查,只好列为积案悬案暂时搁置。

引发后果

由于“特费”没有按时送达,造成9名革命同志因没有经费及时营救而遭到杀害,另有3名伤病地下机关同志因无经费治疗而死亡,还有4名牺牲烈士的家人因无经费救助而流浪街头,最后失踪等。

同时,为配合“一·二八淞沪抗战”预先布置的一次日资产业大罢工,也因经费问题而流产。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又因经费问题,曾引发许多革命同志被捕牺牲,并造成临时中央在上海的工作难上加难。

悬案重启

事隔18年后,新中国刚刚成立,便重启了“特别经费失踪案”的调查。可见,该案在中共心中的分量之重。

▲林伯渠旧照

1949年11月,华东局的公安部和社会部接上级机要通知,将“特费”案交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调查。

上海市公安局接到命令后,立即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了一个“悬案调查办公室”,简称“悬办”,下设六个调查组,主要负责新中国成立前上海地区我党我军未破的所有悬案积案,而“特费”案则由第三组负责调查。

第三组由侦查组长蒋文增领导,另有侦查员徐某某、胥某某、邬某某等进行配合。

接案后,当蒋文增调取转来的卷宗时,却傻眼了。因为,卷宗袋中仅有两页纸的材料说明。但是,既然已经接了工作任务,就必须完成。

于是,蒋文增等人讨论后,决定找当事人林伯渠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三日后,蒋文增等人抵达北京,并见到了时任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的林伯渠。

虽然,林老日理万机,但一听说是调查“特费”案便放下手头忙碌的工作,接见了蒋文增等人,并提供了一条线索:当初的第一个交通员好像姓秦,曾给高自立同志当过警卫员,而当初的高自立同志曾任红三军团政委兼军委书记,并在组建中华苏维埃政府时,又任土地人民委员,相当于现今的国土资源部长。

追踪线索

新中国成立后,高自立担任东北中共中央冀察热辽分局委员兼财经委员会书记。

得到线索后,蒋文增等人又从北京赶往沈阳,虽未见到高自立却得到了想要的答案:警卫员小秦,江西萍乡人,现在解放军第十三兵团任职。

接着,蒋文增等人又赶往十三兵团驻地广西南宁,并从小秦口中得到了下线交通员的线索,通过顺藤摸瓜,终于查明倒数第二位下线交通员名叫刘某某。

很快,蒋文增等人就找到了刘某某,刘某某说那是他最后一次为组织效力,所以记得比较清楚。

据他回忆,1931年12月1日晚上七点多,他从金华来的上线交通员手中接收黄金后,不敢耽搁,立即起行,于3日上午七点抵达松江,还顺便在车站旁的小吃摊吃了早点。随后,他就去了“汉源栈房”,并见到了一个神秘的黑衣人,但对方手中有“快”字信物的倒数第二个笔画——撇。因此,说明对方就是自己的下线交通员。

线索中断

据刘某某说,住进“汉源栈房”的第二天下午,他在客栈门前看到一个三十五六岁、身穿黑衣黑帽的男子,正向客栈账房打听是否有一个杭州来的竹行先生来住店,而竹行先生则是他与下线接头的暗语称呼。于是,他认定来人就是接头的下线,并上前搭话。

随后,黑衣人来到了刘某某的房间,两人对上暗语和“快”字倒数第二个笔画“撇”的信物后,他收下了“撇”的信物,并将黄金交给了对方,而对方提着装有“特费”的小皮箱,却是不道而别。

▲曹家渡桥旧照

虽然,刘某某感到有点奇怪,但他并没有想太多,毕竟每个人的性格都有差异。不过,总算给自己的地下生涯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那么,拿到黄金的黑衣人又去了哪里,为何没有将黄金送去临时中央?蒋文增等人再次险入了迷茫,似乎线索到此已经中断,又该如何去查呢?

陷入死局

1950年2月1日,蒋文增等人再次来到松江调查。但是,时隔多年,又处乱世,当年见过神秘黑衣人的账房先生也没有了印象。

至此,案件似乎陷入了死局。为了打破死局,蒋文增等人再次找到了刘某某,并耐心启发他回忆当时交接中的异常现象。刘某某再次陷入沉思,并提出一个疑点。交接过程中,他无意中在黑衣人打开钱包时,看到里面夹着一张客栈通用的押金票据,而当时松江城这样的小地方,非常罕见。而且,本地的客栈老板和账房先生都不认识这个黑衣人,基本排除这个黑衣人是松江本地人的可能。

同时,按照常理,交通员完成这样的特殊地下任务,一般都会提前数日入住接头客栈,几乎很少有临时来接头的现象,这也太不谨慎了。而黑衣人向账房先生打听自己的举动,明显就是临时来接头的。

同时,如果黑衣人在松江城有亲戚或朋友,一般外出都会有人陪同,毕竟是远来的客人,但黑衣人却是一个人。

也就是说,作为外地人的黑衣人,很可能住在城中的其它客栈。

结果,蒋文增等人通过遍查当初松江城的所有客栈,却没有查到与黑衣人有关的任何线索。

眼看春节临近,蒋文增打算先回上海,等春节过后再查。这时,侦查员胥某某提出请假,说这边正好有他一个山东老乡姓杜,在松江军分区司令部任参谋,想乘机去看看对方。结果,却正应了一句古诗“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黑衣人线索

随后,胥某某和杜参谋取得了联系,而热情的杜参谋则要请胥某某的同事一起去吃饭。

饭桌上,胥某某向杜参谋提到了18年前的那桩案子,并叹气说一直都没个头绪。但是,同桌的老柏却忽然搭腔说,有个地方不知你们去查过没有?当年自己曾在松江保安团司令部当厨子,得知司令部因经常要举行军事会议,为解决参会军官住宿的问题,便在保安团司令部内设立了一个有五十张床位的招待所,但也接受社会旅客。不过,想要入住则需保安团连长以上熟人介绍,并经一名营级军官签名担保方可入住。

这也说明,一般人是难以入住的。

闻听此言,蒋文增等人大喜。后经查保安团的档案发现,当年12月1日,招待所确实有一位来自上海药铺的梁某某,在保安团营长的担保下入住,并于4日清晨离开。

那么,这个梁某某难道就是那个神秘黑衣人吗?

黑衣人浮出水面

不久,蒋文增等人在梁某某工作过的药铺找到了他当年的照片,并经交通员刘某某确定,照片中的人就是交接“特费”的黑衣人。

同时,又查到梁某某是嘉定县人。于时,蒋文增等人又赶到嘉定进行调查。

调查得知,梁某某家住嘉定南门外,与黄渡镇贞姑(小名)结婚,婚后育了三个子女。但是,自梁某某失踪后,贞姑便带着三个子女回到黄渡镇做点小生意。

接着,蒋文增等人又来到黄渡镇调查,据贞姑曾经的邻居说,贞姑大名叫陈某某,10年前确实住在长街上,但后来全家突然搬走了,而且走得神神秘秘。记得那是1942年秋天的一个夜里,贞姑一家打开后门,后门正好是河浜,河上有一条小船,而贞姑一家只带了点衣物,就坐船离开了。

后来,蒋文增等人在对贞姑的亲戚调查中又发现,贞姑确实是被梁某某接走的,现住上海浦东洋泾镇。

1950年3月4日夜里,洋泾镇钟表匠申某某被蒋文增等人请进了上海市公安局,而这个申某某则是神秘黑衣人梁某某的化名。

背后再现黑手

随着梁某某的“落网”,本以为案件即将真相大白。可事实上,梁某某只是个蒙冤的“背锅侠”,而真正的黑手却另有其人。

经梁某某提示,蒋文增等人从梁某某的住处挖出了一份密藏在陶瓷药罐里的文件,而这份文件则是曹家渡一家旅社出具的证明材料。

据材料记载,梁某某拿到“特货”后,根据货物的体积和重量,已猜到里面装的是金子。所以,他一路更加的小心谨慎,搭乘轮船于次日凌晨抵达了上海曹家渡码头。上船后,梁某某又坐上一辆黄包车,打算返回位于法租界的家中。

一会儿,黄包车就来到了苏州河上的“曹家渡桥”,而桥上正好有一段小陡坡,车夫拉得很是吃力。这时,从旁边走来两个汉子主动帮忙推车。其实,当时的上海有许多这样的流浪汉,经常守在一些陡坡的道旁,靠推车挣一点有钱人的打赏度日。因此,曹某某并未见意。

然而,还没有走出几步,两个推车汉子就用一条毛巾堵住梁某某的口鼻。随之,他就失去了知觉。

直到次日晚上,梁某某才在一家旅社的床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查看“特货”小皮箱。结果,其他行李都在,而“特货”小皮箱已失去踪影。

瞬间,他又想到了曹家渡桥推车的两个汉子,心知自己“着了道”。同时,他又想起了出任务前上级的再三叮嘱:“人在货在,货丢脑袋丢。”

不过,身为老交通员的梁某某,很快就冷静了下,就算自己回去如实交待,但在那样的年代,发生这样的事情,几乎是没法说清,十有八九会被“执行纪律”,而自己又实在冤枉,该怎么办呢?

▲侦察人员正在办案

于是,他找来旅社的乐老板,说自己丢了一箱黄金,吓了乐老板一跳。梁某某又说,唯一的补救措施就是让旅社的所有见证人联名签署一份证明材料,说明梁某某是如何在昏迷中被人送到了旅社等事由。

接着,他又叮嘱当时联名签字的见证人,千万不可将今日之事泄露出去,以免引来祸端。同时,他又对乐老板讲,如果有人找你用上海话“捻七”为暗号,方可道明原由。

说罢,梁某某离开,但他又回了一趟工作的药店,并“遗落”一张照片为线索,以期能还自己清白。

随后,梁某某化名申某某,以钟表匠的身份隐居下来。直到数年后,他才借机将妻子和儿女接来上海团聚。

为证实梁某某所言,蒋文增等人又找到了当年的乐老板,并对上了“捻七”的暗号,其所言与梁某某所讲一致。

如果,梁某某所言属实,那么谁才是真正的背后黑手呢?

揪出背后黑手

针对梁某某所言,蒋文增等人对案件再次进行梳理,又根据查阅上海各帮派和敌对势力的相关卷宗,认为此案极有可能就是街头小混混的临时起意。

那么,想要调查当时上海街头小混混的情况,蒋文增等人将希望放在了旧上海老警察的身上。通过多方走访,结果仍然毫无头绪。但是,一个老警察的建议,却为案件的侦破打开了一扇窗。

按照老警察的建设,蒋文增等人来到提篮桥监狱。闲聊中,从犯人曾老头口中得知,他原为巡捕房的警察,曾与摩托车商行的冯老板相熟。1931年,冯老板庆生,他也相邀前去,见到冯老板的表哥吉某某和两个结拜兄弟阿古、小克同来相贺,而吉某某、阿古、小克三人则是不务正业的小混混。当时,冯老板为帮衬表哥吉某某就将一辆货款抵押的黄包车送他谋生。于是,吉某某便将黄包车拉回了家,并经常到“曹家渡桥”一带拉客。

后来,曾老头与冯老板又聊到吉某某时,冯老板曾奇怪地说,当年12月上旬的一天,表哥忽然将车还了回来。不久,又做起了生意,在公租界开了一家南货店,最后又开了一家分号,生意还很红火。但不明白的是,表哥做生意的本钱是哪里来的?

蒋文增等人得知这一线索后,连夜提审了冯老板,而冯老板曾送表哥的那辆黄包车的牌照号,则与梁某某材料中记录的牌照号仅有一个数字之差。

随后,警察又于当夜拘留了吉某某,在搜查他的住所时,还发现了一个白铜盒,后经梁某某和刘某某辨认,这就是那个当年装“特费”的盒子。

据吉某某交待,当年意外得手后,三人便断绝来往。直到抗战胜利后,才在外滩偶遇阿吉,得知小克在青帮铲除汉奸的作战行动中殉国,而阿古则在北京路开了一家五金店。

至此,“中共特别经费失踪案”终于真相大白。1950年11月18日,吉某某和阿古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梁某某则被以“历史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是,判决后,梁某某又被予以释放,直到1959年因病离世。而在案件侦破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曾老头,于当年7月释放,到被安排到物资公司担任了看门人的工作。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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