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质证意见是必要的吗

笔迹鉴定意见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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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书面质证意见是必要的吗
  2. 对纪检委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哪个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3. 申请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怎么办

书面质证意见是必要的吗

首先,书面质证意见不是必须提交的,在庭审中,原告举证被告质证意见都会由书记员记录在庭审笔录中,也是口头意见的书面化,不需要再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其次,原、被告都应当在法定期间提交相应书面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积极事实,举证不能则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对纪检委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哪个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解答如下:

1、这属于行政处分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2、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48条: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3、如果是被纪委处理的,依据《行政监察法》第39条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申请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怎么办

若县政府不受理就往市信访走递交复查申请,但一定要县政府出具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函,然后拿着这个去市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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