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不配合结算建设单位可以以审计额为决算依据吗(如果结算时施工单位不认可审计)

建设工程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合同结算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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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工程结算甲方审计恶意压价怎么办到那申诉
  2. 竣工结算审计可以核减单价吗
  3. 施工单位不配合结算建设单位可以以审计额为决算依据吗
  4. 关于工程决算双方不认同怎么办

工程结算甲方审计恶意压价怎么办到那申诉

工程结算甲方审计恶意压价,这是甲方没有遵循工程结算的法律规定,另外也说明甲方的审计机构没有按照工程结算的审计法规要求办事,审计法规强调指出,审计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客观公正;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年3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三)款工程完工后工程竣工结算结算报告按照金额需用审计时间由下:

一,审计金额与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外,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三,索赔价款结算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四,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竣工结算审计可以核减单价吗

可以。在审计特别是两级审计时,会出现这种情况。现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签的是单价(综合单价)合同,材料可以按信息价动态调整。在招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有一个策略:不平衡报价,出现这几种情况,可核减单价:一,明确是暂定价的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二,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报价方预计会增加大的工程量,在不平衡报价中报价远高于市场价的(私下告诉你,在15%内可按报价计,超过量按信息价计)。三,同比例核减,设计材料变更(施工方惯用伎俩),在报价时,报价很低,施工时,用高档材料变更,但须与报价同比例下调,比如原设计地面为普通抛光砖,市场价(信息价)为80元/平方米,在投标报价为40元/平方米,施工时通过手段变更为花岗岩地面,市场价300元/平方米,那么同比例核减中,只有150元/平方米给你(报价是对折,替代也是对折),就亏大了。

施工单位不配合结算建设单位可以以审计额为决算依据吗

可以的。即使施工单位配合了结算建设单位,最后的决算也必定要通过第三方审计,也要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决算依据,在建设工程方面,请专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全面,专项的审计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因为建设工程一般都具有金额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专业的审计对建设工程的各方都有益处,都有依据。

关于工程决算双方不认同怎么办

工程决算双方不认同的话要么是各退一步,要么就是找中间人重新核算。一般来讲工程决算不认可的话都会以合同为准,如果是合同以外的东西基本上是甲方说了算的。这个你认不认可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钱由甲方出你不认也得认。除非是你有是够的证据,能够完全推翻甲方的依据。

总的来说在工程决算的时候双方都不认可的情况下是各退一步的,但是一般来讲以甲方为准。

如果你没有特别硬的证据证明,那就只能这样了!

好了,关于施工单位不配合结算建设单位可以以审计额为决算依据吗和工程核算不规范审计建议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施工决算中应注意4小点,不容忽视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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