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想买的保险不在销售区域,真的能买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想买的保险不在销售区域,真的能买吗以及不上保险公司建议去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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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有必要去买吗
养老保险,有必要去买吗?
作为农村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怀疑国家对农村人的养老保险政策,只有未雨绸缪,乘年轻、有工作能力挣钱时购买养老保险,这样,到年老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能每月到时能领取养老金。
那为什么有些人不愿购买养老保险,个人以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不是交不起,毕竟国家也是考虑农村人经济来源收入少,各地区都设置了多种档次的新农保,年最低交费有100元~3000元十多种档次,究其原因可能是自己交养老保险,也许是因为怕身体不好,生存时间短,拿的还没有交的多,剩下的再也拿不回来,感觉有吃亏的心理吧。
其实,对于交纳新农保,国家有相关的政策依据,农村人交纳的新农保都全部计入他的个人帐户,当然也有利息,地方政府也有补贴,到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更有每月基础养老金的补贴,从近几年农村老人领取养老金看,基础养老金还年年涨。而对于因意外身故,领取的养老金低于个人交纳的新农保,社保中心经结算扣除你领取的部分,剩余的会退回你的亲生子女来继承。
说实话,虽说养儿能防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儿女成人成家后有时也面临经济有困难,儿女有,还要去伸手,更要看他们的脸色,因此,做为农村人,自己有能力挣钱时自己交纳养老保险,多一份保障,也能替儿女减轻父母年老时要赡养的经济负担吧!
想买的保险不在销售区域,真的能买吗
尊敬的题主您好,您没说是人寿险还是财产险,今天就以财产险的“汽车保险”回答一下。
保险法有规定,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但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对待的,因牵扯到各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的有关保密性,下文中不能针对性一一列举介绍,只能大概的说一下,具体的还是以电话实际确认为准,但一些手续需要了解,以备后用。
一、省内
首先明确一下,省内的外地车辆在外地市购买保险,各保险公司是有规定的,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有的必需到省公司(所谓的总公司)才能出单,必需要提前电话咨询好了,省的跑腿。
按照各保险公司的规定,当地只能承保当地车牌的保险,如果有本省其他地市的车辆在工作地购买车险原则上是不能承保的。
就以可以购买的保险为例:譬如在济南工作的外地单位车辆,如果这辆外地的车辆长期在工作地使用,需要把车子和【当地坐标】放一块拍验车照片(就是手机定位地图上出现的坐标),有【“当地”】两个字的就可以。另外需要开具车辆长期在【本地使用证明】的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上传系统,(就是外省公司在当地注册的公司),就可以购买。
二、外省车辆
有的能保,有的不能保。还是必需要咨询清楚,省的麻烦。能保的必需在当地省公司(就是总公司)购买保险。需要的坐标和证明是一样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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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必须得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明文规定,车辆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交强险。没有交强险是上不了牌照的,包括车辆过戸,买卖等业务是办理不了的。
车辆办不了牌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即使你已经上牌,但后来未买交强险,不仅不能上路,还年审不了。否则,先扣车,罚200元,扣3分。还要处以2倍罚款。
以上只争对交强险而言。至于其它险种,第三责任险,座位险,车损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等等商业险,你自己可以选购。
实际上操作中,很多老师傅只买交强险,其它都没买。而新车,很多4S店是要求买很多类型商业险的。
如果只买交强险,那你得对自己驾驶技术很有信心的。现在路面行驶,你不撞别人,别人撞你,任何情况都可能发生。
保险虽说被大家诟病,但出事故后,保险还是有必要的。万一致人死亡,动辄上百万,估计很多人难以承受的。
一般车辆建议买座位险,至于车损,玻璃,盗抢,自燃等险种无所谓。如果经济压力不大,建议买,压力大,只买座位险即可。
现在座位险最好买高点,一二十万肯定不够的。
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不出事故,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任何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当然,商业险买与不买,自己考虑清楚。相信自己驾驶技术,经济压力大的就不买吧。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小保险公司靠谱吗会不会买完就打水漂
其实题主主要想表达的是,所谓的“小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此文不纠结公司的大或小)?结论是什么?请往下看(以下内容摘自我的文章《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了,我买的保险怎么办?》):
一、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所谓破产,实际是指公司因为亏损无法经营下去而停业。而保险公司作为企业当然也无法排除这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那么问题来了,真有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答案是肯定的: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都存在保险公司破产的例子。不过值得高兴的是我国至今没有一家保险公司破产。
二、保险公司破产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虽然说保险公司有可能破产,不过显然可能性非常的小。
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和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国的保险公司没有一家破产。而在98年的金融危机中,海南发展银行破产。可见保险公司还是非常安全的。
三、为什么保险公司不容易破产呢?
保险公司从成立、运营、破产都有严格的监管,保险公司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如图:
1、创办保险公司的条件非常严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设立保险公司的话,法律规定主要股东要有实力,要信誉好,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其组织形式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股东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并且对任职的公司高管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等。
2、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非常严格
(1)、资金运用监管
《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能存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不能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不能购买st股票相关规定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有着严格的规定,从资金安全性这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安全性非常高。
(2)、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就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简单来说,偿付能力就是保险公司兑现保险合同责任的能力。
同时符合以下三项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一)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按照规定保险公司需要每季度公布《偿付能力充足率》。
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于2016年1月正式实施,这套标准不仅与国际接轨,而且关键指标更是超越了欧洲和美国现行的标准。所以,对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也非常严格。
(3)、再保险机制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为了应对重特大事故对一家保险公司的影响,保险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保险公司需要向再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用来分担风险。
3、保险公司破产
(1)、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保险法》第一百条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也就是说,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必须从当年保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保险保障基金,这个基金是由保监会、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第三方基金公司管理,基金的作用就在于在保险公司被撤销、破产、重大危机、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用来救助保险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已达1252亿元,已有两个成功的风险处置案例,分别是新华保险和中华联合保险。
(2)、保证金制度
《保险法》第九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3)、责任准备金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该规定重点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
可见保险公司的破产概率是非常低的,这里指的保险公司是所有的保险公司,不是单一指的所谓的“小保险公司”。
再加上最近安邦事件,大家也看到了结局,消费者买的安邦的保单继续有效。所以说,在中国,保险公司破产没那么容易。
如果感兴趣,可以到我的主页阅读完整的内容,文章中还说明了“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那买的保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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