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为什么很多人对借钱不还的人不起诉的问题,以及和什么案例不建议起诉对方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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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劳动仲裁败诉,为什么代理律师反劝申请人不要再去法院起诉
申请人劳动仲裁败诉,为什么代理律师反劝申请人不要再去法院起诉?对于劳动仲裁这个事情,其实根据我的实践经验来判断,很多案例看似劳动者都能胜诉的,结果都是以败诉收场,这其中的奥妙我多少能领悟一些,所以对于劳动仲裁败诉以后,只要自己有确凿的证据,我还认为一般不要放弃到法院起诉的机会。
过去我们单位是经常发生劳动纠纷的,很多案件连我自己都认为单位有问题,比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后,不是按照本人离职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来作为标准工资进行补偿,而是按照最低职工工资标准补偿,或是按照本单位的基础工资补偿等,还有的就是因为公司异地搬迁,员工不愿意到新搬迁地工作,要求离职后给予经济补偿等。我们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肯定是要找很多理由来教育、说服员工,对于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员工,作为公司方也会全力去做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毕竟一个企业,特别是有影响的大企业,在当地是有一定话语权的,与劳动人事部门中各个部门都有良好的关系,有的还要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没有证据要建立新证据。比如没有职代会决议的,或是公司缺乏相关文件的,都要立即制作一份新文件,作为与员工进行劳动仲裁的依据。
但员工就不一样,员工对于劳动仲裁的意义理解非常单纯,加上无法收集到有力的证据,和企业庞大的社会背景和资源相比,肯定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所以很多在员工看来企业明显有过错的案件,但是在进行劳动仲裁时都会败诉,这除了证据不足的因素以外,还有企业从中作祟的原因。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们公司有一个中干,这是一个有着丰富法律经验的50多岁的资深职场人士,过去在多家企业都从事过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而离职时都与大多数的公司打过劳动官司,虽然我不喜欢他的这种做人做事的风格,但我还是为他的执着和坚持所感动,在他身上有一股不服输、不认输的劲头。
这个老兄和我们单位的官司打了大半年,劳动仲裁时他所提出的全部诉求,都没有得到支持,但是他们没有气馁,而是一鼓作气继续准备资料,起诉到区人民法院,结果一审又败诉,按照很多人的想法,劳动仲裁、一审都输了,肯定该认输了,但是他没有,又上诉到中级法院,但这次他赢了,他的大部分诉求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判决下来以后公司窝着一肚子的火迟迟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于是他又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一看没招了赶紧支付,一次支付了对方将近40余万元。
从你的这个案例中,当然你是请了代理律师的,律师虽然比我们专业,但也不要过于迷信律师,在律师队伍中不是各个都是全才,有的可能善于打刑事官司,有的善于打民事官司,有的善于打交通事故的案件,有的善于打劳动纠纷的官司。每个律师的专长不同,对案件的认识程度完全不一样。对于劳动纠纷案件,由于标的不大,律师赚不了多少钱,有的还是法律援助方面的律师,有的甚至不善于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所以律师的意见不一定完全正确,最重要的还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社保法、最高法有关的司法解释,来对照自己案件的性质,来对照自己手中的证据链。
证据链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经得住法律条文的检验。如果属于用人单位存在明显过错的,自己也有非常有利的证据的,不管他们的社会背景有多大,关系有多好,只要维权的决心比较坚定,劳动仲裁输了,起诉到法院的工作是一定要做的。当然对于自己都吃不准的,或者心存疑虑的,缺乏有力证据支持的,自己也要拿得起,放得下,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甚至不要无理纠缠或是胡搅蛮缠,这些耗费的都只是无用功,对自己的权益是没有丝毫帮助的。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败诉,律师劝说不要起诉,也许律师是出于好心,或者是律师有畏难情绪,但是主意还需要自己拿,关键是要靠证据说话,如果自己有比较充足的证据,那么也不一定非要听代理律师的,可以自己打官司,也可以重新请代理律师,也许会有新的收获呢!
为什么很多人对借钱不还的人不起诉
这个问题值得思索,确实现在社会上借钱不还的人很多,但对于债权人来说,上不上诉则需要三思而后行,虽然说谁都想把钱要回来,但是上诉只是一个过程,却不是一个结果,最近我们单位也有一个,总共在我们单位同事那里借走100多万,结果还不上,事情暴露以后,有上诉的,也有不上诉的,那么有的人明知道别人欠自己的钱,为什么不上诉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吧。
1、钱太少不值得起诉。如果别人欠你的钱不是很多,哪怕是要不回来也不愿意去起诉,因为起诉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本来别人欠自己的钱不多,上诉了钱没要回来,回头还倒搭了一笔起诉费就得不偿失了。
2、嫌太费事。起诉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费时费力,劳民伤财,特别是有的人如果不雇律师的话,自己还不知道怎么打,法院的大门可不是那么好进的,官司一打,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谁耗得起呀?
3、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别人欠自己的钱,如果对方有偿还能力打官司还可以,但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国家拿他也没办法,在这个时候你上诉,弄不好自己还要搭一笔诉讼费。
4、证据难以获得。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谁举报谁举证,你既然上诉,你就要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如果你的证据不足,或者是有些证据难以获得,那么起诉根本就没有作用,法律也不会支持你,这个时候你也只能忍气吞声。
5、欠钱成本太低。为什么现在很多人借着钱不还?是因为谁欠钱,谁可能就是大爷,也就是说欠钱的成本太低,国家对于这种人往往也没有办法,假如债务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最多也就是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的一等座,但这又能有什么用呢?如果这个债务人真有本事,租个车自驾游,谁能管得着啊?所以国家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其打击力度依然显得乏力。
在我们生活当中,欠钱不还的人有的是,这些人拿着别人的钱来消费,确实够损的,也令人深恶痛绝,而要想把钱要回来则是难上加难,为了让自己的财产免受损失,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借给别人钱,不惹这个麻烦,但这样做的同时,也让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变得淡漠,见死不救,慢慢趋于常态化,更仔细想想,这也确实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作为老百姓,他们所能做到的也只是这些,大家说是这个道理吧。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观点,欢迎评论。
为什么能和解不建议打官司
因为一个方面是伤感情,本来没有多大多事情,却非要通过打官司解决。导致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紧张,甚至从此变陌路所以建议和解,各退一步。
还有一个原因是打官司耗费时间、精力和金钱,。时间周期较长,要取证、开庭、答辩等,有时还要拖到更久,不划算。和解了,事情就了结了,方便快捷。
我有一个工程款案例,起诉对方快两年了,法院受理了,但迟迟不开庭,什么原因呢,请问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无故拖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一、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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