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违反法律吗(见死不救属于违法吗)

见死不救 你违法了 2019下列情况可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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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见死不救违反法律吗
  2. 如果别人向我们求助,我们有权利选择帮或者不帮,可以吗
  3. 嫖娼没有被抓现行,事后可以通过别的证据处罚吗
  4. 酒驾检察院不起诉就算无罪吗

见死不救违反法律吗

依我之见一一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见死不救”者是否违法或犯罪,那要看见死不救者是否是具有特定”救助”的法定职责之人。

一,我国《刑法》从总则到分则,以及历次刑法(修正案)均无“见死不救罪”,也就是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管辖的有效范围内(根据“一国两制”原则,港澳台除外),针对普通公民而言,对他人的自杀丶他杀行为法律上没有规定普通公民有制止丶阻止的法律义务。根据“无义务则无责任不违法”的法律原理,既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普通公民无“见死必救”又何来违法呢?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即使路遇他人自杀,或者路遇他人被杀(或者被抢…)普通公民眼睁睁看着,从法律上讲也“不违法”。

那么,难道就让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继续发展而任其不管吗?

一一“不!”

二,依我之见: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一一国家公职人员中的“紧急救援人员丶人民警察”接110等救援指令的专门人员,以及身着警服或救援制服及武警制服在非工作时间丶非工作场所路遇他人自杀丶他杀的情况下,依法必须及时出手报警并制止他人自杀,或制止他人的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的故意杀人丶故意伤害丶抢劫丶强奸…等暴力犯罪。如果上述负有专门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见死不救”,该报警不报丶该出手阻止不阻止丶该制止而不制止,肯定违法,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如果因为上述人员的“见死不救”的不作为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须追究“见死不救”的公职人员“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

三,如果现实生活中有危重病人丶伤者生命处于死亡边缘而紧急送医院,公立医院“见死不救”加以拒绝的,也肯定是违法的,因为公立医院姓“公”,理应承担“救死扶伤”的公共医疗的救护之责,其法人,及法人代表丶具体责任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并给予党政纪处理;如果非公立医院而“见死不救”,也违反了医疗机构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种“见死不救”拒伤者于院门之外的行为肯定也违法,医疗管理机关依法必须对该私立医院或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应予以取缔关门。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如果别人向我们求助,我们有权利选择帮或者不帮,可以吗

当然是可以的。在帮助别人之前要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自己的实力是否能有效的缓解别人的难处,还是给别人造成更大的困扰。最重要一点,需要帮助的人,是否值得去帮,如果他就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我想那就不要滥用同情心了。

在帮助人这件事上,许多时候我们很容易被道德绑架。若我们不帮助他人,似乎就是犯罪一般。会有很多人说你“没有良心”。其实,这是不对的。我所理解的帮助,第一原则就是“自愿”。这是我们的权利,我们有权利选择帮或不帮。谁也没有权利强迫你去帮助别人。

帮助别人是个技术活,既要看需要帮助是什么样的人,又要看需要帮助的内容。如果只是出人出力那还简单些,能帮到的尽量帮一下,毕竟无私热情帮助他人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但如果是借钱而且是大笔的钱,那要慎重考虑了。如今很流行的一句话叫做“如果你想失去一段友谊,那就借钱给他吧”!

我老公是一个特别热心喜欢帮助别人的人,我从他身上可以看到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他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从来不计较得失,他的很多坚固的友谊也是这样点滴累积起来的。

为别人留下一点余地,也许留给自己的就是更宽广的天地。不要吝啬自己的帮助,对于别人可能这是救命稻草,而对你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人情有来去,一厘还一厘”,这是一句老话。有事多为别人着想,多体谅对方的难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用真诚去对待别人,别人也会以礼回之。

嫖娼没有被抓现行,事后可以通过别的证据处罚吗

律师的朋友告诉我,事后的证据一般是没有办法定性嫖娼的,甚至有小姐的举报加上转账记录也不能够定性。

有一天白天,我忽然接到好朋友小张妻子的电话,这让我十分的惊讶,因为平常白天他从来没有联系过我,只有偶尔晚上喝酒的时候,小张不接电话,他才会给我打电话,我寻思着应该是出了什么事儿,于是我连忙接听,一接起电话,那边的语调就非常不对,小张妻子的情绪似乎不是很高,甚至都有一些生气和悲伤,我连忙问他发生了什么,他告诉我小张因为嫖娼,被行政拘留了,让我去给他送东西交罚款,他实在是没有勇气去。

听到了这个事情,我也知道这个事有些麻烦,小张妻子现在肯定是不能接受,于是我便安慰了他几句,就去派出所给小张送东西,送东西的时候是没有什么空间说话的,但是我能想象到小张应该是后悔的。最后小张是被行政拘留了10天,罚款3000元。

10天很快就过去了,这10天我们也没少做小张妻子的工作,不过最后是否原谅还是要看他自己的选择。不过后来听小张说,妻子最终还是原谅他,这让他感觉到更加后悔,觉得对不起家庭。后来我们喝酒给小张压压惊,他告诉我们了事情的经过。,小张一个多月前找到了一个小姐,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但是当时没有被抓,一切正常。

但是前几天,我让派出所给他打电话,让他去派出所协助调查一些事情,当时小张就预感可能是这件事,结果一去果然如此,原来是那个小姐被抓了,警方通过通话记录锁定了一批嫌疑人,小姐也提供了证词,说小张进行了嫖娼,于是请方便让他来协助调查。一到派出所,本来小张就已经很害怕了,在被警察一询问,很快就全部招了,自己承认了有嫖娼的事实,最后警方看到小张承认的比较痛快,也算是从轻处罚了。

这确实让我们很吃惊,以前我们一直以为抓嫖娼一定要抓现场,没想到事后通过举报这种形式也可以定性,我明显感觉到有几个朋友的脸色有点变了,看起来非常的不安,估计也是犯了类似的错误。后来我和一个律师朋友聊天,也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告诉我仅凭小姐的举报是不可能定案的,哪怕是有了小姐的口供再加上转账记录,依然不能定案。但是一般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警方会让他们来进行配合调查,一般人本来进警察局就有些紧张,再加上自己确实是犯了错,所以更加处于一个紧张的状态,稍微一审讯,就完全自己承认了,有了自己承认的口供,口供中描述好了细节,这样就可以定案了。

不过律师朋友也告诉我,由于事后再去进行调查来认定嫖娼行为确实存在困难,所以警方一般也不会那么去做,依然会以抓现行为主,但是有时候如果有现成的线索,也是会去尝试着进行审讯,如果证据链确实充足的话,依然是可以定案的,即便是当事人自己不承认,依然可以进行定案处罚。所以说发生了嫖娼行为,即便没有被抓现行,事后依然会存在被处罚的可能。

嫖娼的定义

嫖娼的定义其实很简单,就是要以金钱或者财物为媒介,以主观故意为条件,与异性或者同性发生关系,这里要注意,也包括同性,也就是说两个男人之间,也是有可能构成嫖娼行为的。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最重要的三个要素就是,要有金钱或者财务作为媒介,也就是说要付钱。另外是要以主观故意作为条件,比如两个人出去玩儿喝醉酒了,另一个人完全没有意识,那就构不成嫖娼,很有可能就变成强奸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确实发生关系,没有这一点的话一切都无从谈起了。

嫖娼的处罚

目前来说,对于嫖娼的处罚并不重,而且没有到达刑事处罚的地步。充其量也就是行政处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以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一些行为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虽说不涉及刑事处罚,但是像是嫖娼这种行政处罚,因为涉及到拘留,所以会通知家人,也会留下案底,对以后的发展还有家庭关系来说,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还是尽量不要去做的为好。

单一证据无法定案

按照相关的规定,在仅有当事人口供承认的情况下,都不能定性嫖娼,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就是自己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但是如果警方没有其他的证据作为佐证,都是不能定义为嫖娼的,所以说自己承认都不行,那么有小姐的口供肯定是更不行。而且按照相关的办案规定,证据链是必须要充足的情况下才能够认定,也就是说即便有小姐的口供再加上转账记录,还是不够充分,因为小姐充其量是人证,而转账记录仅仅是旁证而已,仅凭这两个证据,依然无法定性,这也是为什么警方很少事后抓嫖的原因,因为证据还有可能不足。

可以认定嫖娼的情形

一是当场抓获。当场抓获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抓嫖,就是警方在接受到相关的线索以及调查之后,通过现场突击的形式,直接将当事人以及小姐现场抓获,现场会捕捉到相关的转账记录,体液,现场环境及工具等多样的证据,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后面再进行口供录入,完善一些细节,就可以进行定性处罚了。

二是事后自己承认。这也是事后抓嫖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通过一些零零散散的证据,比如上面说到的小姐举报,或者是有的转账记录,或者是有的聊天记录,其实就类似于警方的一个海选和筛查,其实警方知道你是有相关的行为的,但是因为证据链不足,没有办法给你定案,所以要让你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在询问的过程其实会用到各种审讯技巧的,比如一上来就给你定性嫖资之类的,很多人尤其是普通人,哪里经得过这样的阵势,再加上自己本身就觉得理亏,就很害怕,于是就自己承认了,只要有了自己承认的事实,再加上相关的旁证,就足够了。

三是全证据定案。这种情况也是发生在事后的,和第2种情况比较相似,但是区别是,当事人打死都不承认,觉得只要拒不承认就不会有事,但是事实上按照相关规定,即便当事人不承认,只要相关的证据链完全,能够证明相关的事实,一样是可以立案的。那么什么样的证据链才是完整的,比如在去嫖娼之前进行了预约,留下的相关的聊天记录,然后在去的过程中留下的相关的旅程记录,然后在付钱的时候留下了相关的转账记录,而且转账记录也可以和聊天记录相辅相成,最后再加上小姐的口供,那这个证据链其实就已经很完全了,根据这一证据链,即便当事人不承认,一样可以定案进行处罚。

嫖娼被抓不一定通知妻子

很多人可能会想问,如果嫖娼被抓的话,是不是一定会通知妻子,答案是否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是要通知家人的,所以这个家人的概念是相当宽泛的,因此是不会绝对通知妻子的,如果有弟弟的话也可以通知弟弟,也可以通知父母,不过这也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事情而已,反正只要通知了家人,总是一件没有面子不好的事情,甚至整个家庭都会为之破裂,所以还是不要去做的为好。

结语

只要有了嫖娼行为,即使没有当场被抓住,事后依然会存在被处罚的可能性,所以还是不要心存侥幸,有些事情一旦做了,即便没有被抓住,也无法挽回,所以还是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幸福。

酒驾检察院不起诉就算无罪吗

你好,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

检察院的不起诉有三种:

法定的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属于犯罪或者法律规定不追究,这种不起诉决定是绝对的无罪。酌定的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是指虽然犯了罪,但是可以不予追究,这种不起诉说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但是由于情节轻微,可以不判处刑罚或者直接免除刑罚。另外要注意的是,由于这种不起诉是认为嫌疑人有罪的,所以这也是唯一一种被不起诉人可以提起申诉的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可能存在犯罪,但是由于证据不足,不能确定构成犯罪,当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这种不起诉是有疑点、留有余地的不追究责任,相比起前两种不起诉来说,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案件,将来如果发现了确凿的证据,还有被再次提起公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具体是哪一种不起诉,你需要看一看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如果是法定的不起诉(不构成犯罪或者没有犯罪行为),就是绝对的无罪,以后也不会再追究。

如果是酌定的不起诉(情节轻微),这种情况说明是有罪的,只是因为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这种情况是目前无罪,如果将来发现新的证据,还可以重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再次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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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竟是因为路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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